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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女給車房 檳榔攤還被燒

中央社 2010/08/26

(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6日電)彰化市1名謝姓女子被前夫林姓男子騷擾,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不過前夫的女朋友卻跑到謝女的檳榔攤縱火。警方已將涉及縱火的余姓女子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彰化檢方偵辦。

32歲的謝姓女子今天由民意代表陪同召開記者會,她說,前夫多次毆打她,她也因此多次到醫院掛急診,前年12月她和前夫協議離婚,答應給前夫新台幣20萬元以及車子、房子,兩人所生的4個小孩監護權則歸她。

謝姓女子表示,法院在民國98年2月發出保護令,限制前夫不能和她跟子女連絡,也不能接近她的住所,不過男方還是來騷擾她,把她的檳榔攤砸毀;今年7月31日凌晨,檳榔攤還被縱火,警方事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,發現縱火的是余姓女子。

謝姓女子說,她原先以為前夫要的只是房子、車子和金錢,以為只要合他的意,就能過著自給自足沒有暴力的日子,但前夫不斷騷擾她和子女。

警方表示,有關謝姓女子前夫違反保護令的部分,已經移送檢方偵辦,至於余姓女子涉嫌縱火,由於監視器有拍到潑汽油放火,也已經移送地檢署偵辦;警方會在謝姓女子的檳榔攤加裝監視錄影器,並加強巡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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